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个人所得税”移动办税工具,助力居民在年3月1日至6月30日(无住所纳税人可提前离境办理)完成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汇总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额,减除6万元费用、“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满足年龄要求)、公益慈善捐赠后,按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补税额;其中全年综合所得收入≤12万元且补税≤400元等4类情形无需办理,而预缴税额>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收入超12万元且补税超400元等2类情形需办理,可通过自行办理、单位代办或委托受托人办理,优先使用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的预填服务,退税申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延长至30天),补税可通过网上银行等多种方式缴纳,相关资料需留存5年,软件还提供税局消息自动提醒、车购税等查询及完税证明打印功能,切实实现个税申报“掌上办”。
自动接收税局消息并提示纳税人避免遗漏重要信息,提供车购税、车船税、契税等税费查询服务,支持个人所得税申报及个税完税证明打印等税务事项。
【通知提醒】
自动接收税局的各种消息并提示纳税人,不再遗漏重要信息。
【查询服务】
车购税查询、车船税查询、契税查询等税费查询服务。
【税务事项】
个人所得税申报个税完税证明打印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等。
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需居民个人汇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收入额,减除相关费用、扣除及捐赠后计算应纳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在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自行办理、单位代办或委托受托人办理等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其中符合特定情形的无需办理汇算,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相关项目,需留存资料5年,办理退税需提供有效银行账户,补税可通过多种方式缴纳,税务机关提供系列优化服务。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汇算的主要内容
年结束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对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进行汇总。在扣除6万元的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按照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详见附件1),计算出最终应纳税额。接着,用该应纳税额减去年已预缴的税额,得到应退或应补的税额,之后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手续。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个人所得税申报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是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个人所得税申报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个人所得税申报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个人所得税申报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个人所得税申报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若存在应办理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却未办理,或是税务机关已通知其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进行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先完成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说明相关情况,之后再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部门推出一系列优化服务举措,加大汇算政策解读与操作辅导力度,分类制定办税指南,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阐释政策标准、专业词汇及操作步骤,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同时借助个税APP、官方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途径提供涉税咨询,助力纳税人解决难题,及时回应纳税人的需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完成汇算办理,优化其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次、分阶段地通知并提醒纳税人在指定时间段内办理。此外,税务部门还推出了预约办理服务:对于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2月16日之后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官方网站,预约该时间段内的任意一天进行办理。而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随时办理汇算业务。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本表按月换算计算应纳税额,经营所得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每一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综合所得适用
注1: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注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最长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未收到退款需及时咨询税务局,退税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有身份信息不正确、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无效、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疑点、税务机关审核时需向纳税人核实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正确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核实年度汇算申报信息纳税人尚未确认或说明。
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成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没有收到退款,要及时咨询税务局。
退税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是:
1、身份信息不正确;
2、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纳税人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纳税人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纳税人联系;
5、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纳税人尚未确认或说明。
先安装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完成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再绑定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查询完善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含子女教育等六项,子女教育需3岁以上,有误可修改作废)、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有异议可申诉)。
一、事先安装好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完成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二、然后进行汇算准备
①绑定银行卡
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②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年。
根据你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可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界面,选择扣除年度【】年,进行查询、修改、作废。
专项扣除中子女教育需满足3岁以上
③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点击首页【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及所得类型,点击【查询】可查看收入及申报税额。对于收入信息有异议可点击右上方进行申诉。
v6.2.32:
版本改名,优化用户体验
大家都在下载
评价
具体建议内容
请输入验证码